一、光源分類
電光源按照其發光物質分類,可分為固體發光光源和氣體放電發光光源兩大類,詳細見表1。
二、光源型號命名
輕工行業標準QB 2274—1996規定電光源的命名方法,適用于我國生產的各類電光源。
電光源的型號命名由五部分組成:第一部分為字母,由表示光源名稱主要特征的三個以內詞頭的漢語拼音字母組成;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一般為數字,主要表示光源的電參數;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為字母或數字,由表示燈結構特征的1—2個詞頭的拼音字母或有關數字組成。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作為補充部分,可在生產或流通領域中使用時靈活取舍。
表2和表3列出了部分常用白熾光源和常用氣體放電光源的命名。